民用建筑(学校建筑)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-2010
来源:www.noisecontrol.cn 作者:杭州汉克斯隔音 发布时间: 2020-11-24 16:45:06 0次浏览 分享到
民用建筑(学校建筑)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-2010教学用房隔墙、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

5.2 隔声标准

5.2.1 教学用房隔墙、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,应符合表5.2.1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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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2 教学用房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,应符合表5.2.2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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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3 教学用房的外墙、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,应符合表5.2.3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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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4 教学用房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,应符合表5.2.4的规定。

表5.2.4 教学用房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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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隔声减噪设计

5.3.1 位于交通干线旁的学校建筑,宜将运动场沿干道布置,作为噪声隔离带。产生噪声的固定设施与教学楼之间,应设足够距离的噪声隔离带。当教室有门窗面对运动场时,教室外墙至运动场的距离不应小于25m。

5.3.2 教学楼内不应设置发出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机械设备,其他可能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尽量远离教学用房,并采取有效的隔声、隔振措施。

5.3.3 教学楼内的封闭走廊、门厅及楼梯间的顶棚,在条件允许时宜设置降噪系数(NRC)不低于0.40的吸声材料。

5.3.4 各类教室内宜控制混响时间,避免不利反射声,提高语言清晰度。各类教室空场500Hz~1000Hz的混响时间应符合表5.3.4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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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.5 产生噪声的房间(音乐教室、舞蹈教室、琴房、健身房)与其他教学用房设于同一教学楼内时,应分区布置,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隔振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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